2018-10-25 23:21 体总网
中国风协字[2018] 35号
中国风筝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风筝精英赛总决赛竞赛规程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风筝协会:
2018年全国风筝精英赛总决赛定于11月26日至29日在广东省河源市巴伐利亚庄园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函告。
附件:竞赛规程
中国风筝协会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全国风筝精英赛总决赛规程
一、支持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主办单位:
中国风筝协会
广东省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河源市体育局
河源市巴伐利亚庄园
四、竞赛时间:
2018年11月26日-29日
五、竞赛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巴伐利亚庄园
六、竞赛项目:
(一)竞技项目
1、龙串类风筝赛(中型及以上)
2、硬板串类风筝赛(中型及以上)
3、软板串类风筝赛(中型及以上)
4、硬翅串类风筝赛(中型及以上)
5、软翅串类(风筝赛中型及以上)
6、动态类风筝赛(风力机械传动)
7、串类最长风筝赛
8、串类最多风筝赛
9、盘鹰类风筝套路赛
10、打斗风筝个人赛
11、大型软体类风筝赛(面积25平方米及以上)
12、软体造型风筝赛(挂件)
13、滚地龙风筝赛
14、广告宣传类风筝赛
15、夜光风筝赛(表演项目)
16、双线团体芭蕾赛
17、四线团体芭蕾赛
(二)表演项目
特色风筝表演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行业体协、风筝协会及风筝组织均可组队参加,每个参赛单位限报2队,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30个队。其中,优先接受近几年以来全国风筝锦标赛、精英赛及精英赛分站赛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
(二)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5名(性别不限,年龄18-70周岁)。
(三)每队限报竞赛项目12小项,每队每小项限报1只风筝(夜光风筝限报2只,最佳特色风筝表演赛限报2只),每名运动员限报3小项(不包括夜光风筝赛和特色风筝表演赛)。每队须参加至少8小项比赛。
报名确认后,在比赛期间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再接受报名。
(四)参加运动风筝双线团体芭蕾赛和四线团体芭蕾赛的运动员可重复报名,同一运动员不能代表不同队伍参赛。参加运动风筝团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
(五)请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六)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将证明身体健康的资料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16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运动风筝比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执行。
1、运动风筝团体芭蕾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进行。
2、音乐刻录为U盘的第一首曲目,音乐须在领队会上交裁判组,抽签后按比赛顺序录入电脑,以保证比赛时有序进行。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音乐节奏、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4、每场比赛间隔准备时间:团体赛4分钟,超过准备时间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串类最长风筝相邻节片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节片直径的6倍,节距应相等,并按放飞顺序在节片上连续编号,长度不得少于100米。
(四)串类最多风筝赛:
1、其每只风筝均应采取从主放飞线再分叉引线联接的方式。
2、领航风筝与其他风筝应该是同一类型。
3、领航的风筝可用一只风筝或用串类风筝,但是领航风筝不计成绩。
4、串类最多风筝赛,参赛风筝规格小型以上中型以内,领航风筝大型以内。
5、串类最多风筝赛,允许赛前连接好进行放飞比赛。
6、风筝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如数量相等,则以空中效果佳者名次列前。
(五)打斗风筝个人赛:运动员须准备足量深色(视觉清楚)风筝参加比赛(风筝面积不得小于0.2平方米),便于及时更换,两局之间的准备时间不超过120秒。如参赛风筝超过8只,则采取二个阶段比赛办法:第一阶段(预赛)采用分组淘汰赛的比赛办法(视报名人数,以4-8人为一组,每组取前二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前八名决赛)采用每场比赛三局二胜制的比赛办法。
(六)盘鹰类风筝套路赛按全国首届盘鹰锦标赛比赛办法执行。
(七)所有项目比赛中不得更换运动员。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团体奖:录取团体前八名。按各队各单项比赛名次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单项奖:
(1) 单项成绩录取前八名,不足8名(含八名)减一录取。前八名成绩分别按9、7、6、5、4、3、2、1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2)最佳特色风筝赛设:创新风筝奖、最佳人气奖、最佳造型奖、最佳工艺奖各3名。
(3)设龙串类风筝表演奖(除前八名外,凡参加龙串类风筝放飞表演成功的运动员均获此奖)。
(4)设夜光风筝表演奖(除前八名外,凡参加夜光风筝放飞表演成功的运动员均获此奖)。
3、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奖励办法
1、向获得团体前八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
2、向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向第四名至第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奖金。
3、向获得特色风筝赛最佳奖项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4、向获得龙串类风筝赛表演奖的运动员颁发奖金。
5、向获得夜光风筝赛表演奖的运动员颁发奖金。
6、向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赛队颁发奖匾,运动员、裁判员颁发证书。
7、向获奖运动员颁发奖金如下
十、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举报;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30分钟以内。
(二)比赛中运动员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运动员应在30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一、报名:
参赛单位须于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一式两份分别发至指定邮箱styg66@163.com(中国风筝协会)和河源巴伐利亚庄园337880816@qq.com,并用快件/传真将报名表(参赛队伍须加盖省/市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或风筝组织、俱乐部的公章)、保险单据及体检证明复印件分别传至中国风筝协会及河源巴伐利亚庄园,经大会组委会审核通过并电话确认的队,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一经确认,不可变动。
中国风筝协会
邮箱:styg66@163.com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
河源巴伐利亚庄园
电话:13825387582 练友江
电话:15889350454杨振华
邮箱:337880816@qq.com
十二、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2018年11月26日下午16:00前报到。
组委会负责在河源火车站,河源汽车总站接站。
报到地址:河源市巴伐利亚庄园雅阁禅修旅居酒店
接站联系人:蒋飞
联系电话:15876216198
请提前将抵达信息电告赛事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队于11月29日上午12:00前离会。
(三)各队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和健康证明。
十三、经费:
(一)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当地食宿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二)超编人员差旅费、食宿费(200元/人·天)均自理。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十四、其它:
(一)请参赛队自备队旗。
(二)填报报名表内容须为打印。
(三)请将本队简介、参赛风筝特色随报名表一并书面报组委会。
(四)超编人员能否赴会,请与河源巴伐利亚庄园商量。
(五) 超编人员食宿、及地接费用自理。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见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