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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协会字[2015] 211号
 
中国风筝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第二届达茂草原国际风筝
节暨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达茂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2015年第二届达茂草原国际风筝节暨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20日在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第二届达茂草原国际风筝节暨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达茂站)竞赛规程
 
                                    中国风筝协会
                                   20156月24日
 
2015年第二届达茂草原国际风筝节暨
全国运动风筝巡回赛(达茂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风筝协会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
国家文化产业规划研究院
包头市人民政府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达茂旗文体局、包头市风筝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 7月 16日至 20日在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举办。
四、竞赛项目
1.运动风筝个人双线芭蕾赛
2.运动风筝双人双线芭蕾赛
3.运动风筝团体双线芭蕾赛
4.运动风筝团体四线芭蕾赛
五、特色风筝表演项目
1. 动态类(风力机械传动)
2. 软体类
3.最长串类(每片间距不得大于风筝片宽度的6倍,且每片风筝须有序号)。
4. 最佳空中效果赛(挂件)
5. 夜光风筝赛(只限于单线平面板子、立体类)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及风筝组织均可组队参加,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队,原则上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 20个队。
(二)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6名(性别不限,年龄18-65周岁)。
(三)每队每小项限报1只风筝,每名运动员限报2小项。超过1人的项目视为1项次,按报名第1顺序运动员确定(或标明主放人员)。
(四)同一风筝不得兼报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
(五)参加运动风筝个人、双人、团体、四线项目的运动员可重复报名,同一运动员不能代表不同队伍参赛。参加运动风筝团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
(六)请各队准备1—2只反映当地特色的风筝赠送组委会,大会将安排捐赠仪式并颁发证书。
(七)请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
伤害险。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八)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将体检资料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七、竞赛办法
(一)运动风筝比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1.比赛以各队自选的音乐加配自编套路进行(套路须由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中的规定动作组成),时限分别为个人2-4分钟、双人2-5分钟、多人2-5分钟。
2.音乐和自编套路动作图须在比赛前交给裁判组,音乐刻录在光盘 (U盘)的第一首曲目。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二) 特色风筝表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02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夜光风筝比赛详见附件二《夜光风筝比赛暂行办法》
八、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1. 竞赛项目按单项名次录取前8名,不足8名(含8名)减一录取,前8名成绩分别按9、7、6、5、4、3、2、1得分计团体总分(运动风筝团体赛名次按双倍计分)。
2. 表演项目设最佳创新奖、最佳放飞奖、最佳人气奖、最佳造型奖、最佳工艺奖、最佳表演奖各2名。
3. 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奖励办法
1.向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
2.向获得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向第4名至第8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奖金。
3.向获得表演项目最佳奖项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4. 向参加夜光风筝表演者颁发奖金。
5.向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赛队颁发奖匾,运动员、裁判员颁发证书。
6.向获得单项前8名运动员颁发奖金如下:
名次
1名
2名
3名
4名
5名
6名
7名
8名
运动风筝个人赛
1000
700
600
500
400
400
300
300
运动风筝
双人赛
1500
1000
800
700
600
600
400
400
运动风筝
双线团体赛
2000
1500
1200
1000
800
800
600
600
运动风筝
四线团体赛
2000
1500
1200
1000
800
800
600
600
表演项目
获最佳奖励300元
夜光风筝
凡参加夜光风筝表演者均发表演奖200元
九、报名
各参赛单位须于6月30日前用快件/传真将报名表(附件一)
(参赛队伍须加盖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风筝组织的公章)、保险单据及体检证明复印件分别传至中国风筝协会及承办单位;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可变动。
中国风筝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风筝协会
电话:0472-5198948
传真:0477-5227568
邮箱地址:1211151663@qq.com
联系人: 张海平
手机:13904775426 、13384726855
十、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7月16日下午15:30之前到包头市一机集团兵工新世纪宾馆报到。参赛运动员乘火车到包头市火车站,组委会备有接站车。如自行前往请直接到酒店大堂报到。
酒店电话:0472-3116624
酒店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和青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酒店名称:包头市一机集团兵工新世纪宾馆(青山路9号)
(二)各队于7月20日离会。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四)各队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和健康证明。
十一、经费
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当地食宿费以及往返赛场的交通费由承办单位承担。每名参赛人员须向承办单位交200元报名费。
十二、其它
(一)请参赛队自备队旗一面(形状不限,规格不超过3平方米)
(二)填报报名表内容须为打印。
(三)请将本队简介、参赛风筝特色随报名表一并书面报组委会。
(四)超编人员能否赴会,请商主办、承办单位,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见补充通知。
附件:报名表、《夜光风筝比赛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