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5 12:46 体总网
社体字[2015]71号
天津、河北、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四川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及石油体协等有关单位 :
第11届世界风筝锦标赛于2015年4月17日至21日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为了做好比赛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选派以下人员参加仲裁及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名单
主 任:张秀丽(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业务三部副主任
中国风筝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李 伟 (潍坊国际风筝联合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刘志平 (潍坊国际风筝联合会办公室科长)
二、裁判员名单
裁 判 长:金长林(浙江)
副裁判长:刘长胜(江苏)范军(石油)
裁 判 员:刘宝华(天津)程英华(河北)孙 会(山东)马 健(河南)骆 刚(黑龙江) 谭鹏(辽宁)
刘月华(四川)。
三、报到、离会
(一)2015年4月16日报到,4月21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潍坊国际风筝联合会办公室报到。
(三)请提前将抵达信息电告大会组委会,以便接待安排。
四、仲裁及裁判员差旅费(火车硬卧)和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五、请裁判员携带裁判员证书及《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六、能否参与工作,请于4月8日前向中国风筝协会报告。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国风筝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
联系人:刘志平
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
电话:0086-536-8096863
传真:0086-536-8096857
手机:13963688893
Email:
特此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