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体字[2014]661号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
中国首届“连环湖温泉杯”雪地风筝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2014年中国首届“连环湖温泉杯”雪地风筝赛定于2014年12月27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 竞赛规程(下一页)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2014年中国首届“连环湖温泉杯”雪地风筝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风筝协会、黑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黑龙江省风筝协会、大庆市体育局、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风筝协会、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旅游局。
三、比赛时间
2014年12月27日
四、比赛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连环湖风景区
五、竞赛及表演项目
(一)比赛项目
1、雪地运动风筝
(1)雪地运动风筝竞速热身赛;
(2)雪地运动风筝花样赛;
2、最佳空中效果风筝
(二)表演项目
1、特约风筝车;
2、超大型滚地龙;
3、大型龙类
4、运动风筝;
5、传统16平以上的大型软体风筝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风筝组织均可组队及个报名参加,按报名时间顺序共计录取20支队伍。
(二)每个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运动员3人(性别不限,年龄雪地风筝18-50周岁,表演项目18-65周岁)。
(三)同一风筝不得兼报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
(四)各参赛队须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须将保单复印件按要求报送,否则,不接收报名。
(五)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将证明身体健康的资料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七、竞赛办法
(一)雪地运动风筝比赛
1、雪地运动风筝比赛,采用本次比赛拟定的比赛规则。
(二)
2、空中效果风筝采用中国风筝协会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雪地运动风筝、空中效果风筝均有奖励,获得前三名的分别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及证书和奖金,没有进入前三名的由组委会分别颁发优秀运动员证书和奖金。凡未获得名次的参赛队伍均有纪念奖。
(一)比赛项目奖励办法:
1、雪地运动风筝设立两个单项奖,分别录取前三名,名次录取各1人:第一名奖励4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
2、空中效果设1个单项奖分别录取前三名,名次录取各1人: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
(二)表演项目奖励办法: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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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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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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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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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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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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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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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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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绕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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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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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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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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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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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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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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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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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参赛办法:
1、国内雪地风筝运动员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
2、空中效果风筝可以个人名义报名。
十、报名:
参赛单位须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至中国风协和赛区指定邮箱,同时用快件或传真将报名表(参赛队伍需要加盖地方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公章)、保险单据及体检证明复印件寄大庆市风筝协会。
黑龙江省大庆市风筝协会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乙烯体育场
邮编:163714
电话:0459-6251623
邮箱地址:
QQ:
联系人:范军
十一、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2014年12月26日报到;于12月28日离会。
(二)组委会负责在大庆市机场和大庆市火车西站(大庆市杜尔伯特)站接站,请提前将抵达信息电告大庆市风筝协会。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四)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当地食宿、交通费用由大会负担。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