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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14]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国际运动风筝邀请赛暨全国风筝总决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2014年国际运动风筝邀请赛暨全国风筝总决赛定于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在浙江省岱山县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国际运动风筝邀请赛暨全国风筝总决赛竞赛规程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49月17日
 2014年国际运动风筝邀请赛暨全国风筝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风筝协会、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风筝协会、舟山市体育局、岱山县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
2014年10月18日19日  
四、比赛地点
浙江省岱山县鹿栏晴沙景区
五、竞赛项目
(一)传统风筝赛
1.龙串类(中型及以上)
2.硬板类(中型及以上)
3.软板类(中型及以上)
4.硬翅类(中型及以上)
5.软翅类(中型及以上)
6.硬板串类(中型及以上)
7.软板串类(中型及以上)
8.硬翅串类(中型及以上)
9.软翅串类(中型及以上)
10.动态类(风力机械传动)
11. 软体类
12.串类最长类
(二)运动风筝赛
1.个人双线芭蕾赛
2.双人双线芭蕾赛
3.团体双线芭蕾赛
(三)最佳空中效果赛(挂件)
(四)打斗风筝个人赛
(五)夜光风筝赛(只限于单线平面(板子)、立体类)
(六)表演项目:地方特色风筝表演赛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及境外国家和地区风筝组织均可组队参加,国内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队,原则上按报名先后顺序录取35个队。其中,优先录取2014年全国风筝锦标赛前8名,2014年全国风筝精英赛前6名;优先录取参加运动风筝团体芭蕾赛项目的运动队。
(二)每队限报领队1名,运动员5名(性别不限,年龄18-65周岁)。
(三)每队限报竞赛项目12小项,每队每小项限报1只风筝,每名运动员限报3小项。
(四)同一风筝不得兼报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
(五)参加运动风筝个人、双人、团体项目的运动员可重复报名,同一运动员不能代表不同队伍参赛。参加运动风筝团体项目的运动员不得少于3人。
(六)请各队准备1—2只反映当地特色的风筝赠送组委会,大会将安排捐赠仪式并颁发证书。
(七)请各参赛队自行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八)境内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报到时将证明身体健康的资料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七、竞赛办法
(一)传统风筝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02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运动风筝比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1、比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进行(套路须由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中的规定动作组成),时限分别为个人2-4分钟、双人2-5分钟、多人2-5分钟。
2、音乐和动作图形须在比赛前交往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三)打斗风筝个人赛详见附件《打斗风筝比赛暂行办法》
(四)夜光风筝比赛详见附件四《夜光风筝比赛暂行办法》
(五)所有项目比赛中不得更换运动员。
八、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
    1、中国·岱山国际运动风筝赛团体名次按各参赛队个人双线芭蕾赛、双人双线芭蕾赛、团体双线芭蕾赛三项成绩总分排列名次,录取前8名,得分多者名次前列,如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前列,以此类推;2014年全国风筝总决赛前八名团体名次按各参赛队竞赛项目成绩总分排列名次,录取前8名,得分多者名次前列,如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前列,以此类推。
2、单项名次按竞赛项目录取前8名,不足8名(含8名)减一录取,前8名成绩分别按9、7、6、5、4、3、2、1得分计团体总分。运动风筝团体芭蕾赛视参赛队增加同时增加录取名额。
3、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奖励办法
1、向获得中国·岱山国际运动风筝赛团体前八名,2014年全国风筝总决赛前八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
2、向获得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向第四名至第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奖金。
3、表演项目设最佳创新奖、最佳放飞奖、最佳空中效果奖、最佳造型奖、最佳工艺奖、最佳表演奖各2名,向获得表演项目最佳奖项的运动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4、夜光风筝比赛除录取前八名外,凡参加夜光风筝比赛的运动员都发给夜光风筝表演奖。
5、向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赛队颁发证书。
6、向获得单项前8名运动员颁发奖金如下:
名次
1名
2名
3名
4名
5名
6名
7名
8名
个人赛
600
400
300
250
250
200
200
200
运动风筝
双人赛
900
700
500
400
400
300
300
300
运动风筝
团体赛
1500
1200
1000
800
800
600
600
600
表演赛
每个最佳奖励300元
夜光风筝表演
每个表演奖 奖励200元
九、报名
参赛单位须于2014年10月8日前用快件/传真将报名表
(境内参赛队伍须加盖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风筝组织的公章)、保险单据及体检证明复印件分别传至中国风筝协会及岱山县体育局;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可变动。
中国风筝协会
传真:67133577
电话:87182458
浙江省岱山县体育发展中心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一弄14号
邮编:316200
电话:0580-4483540
传真:0580-4483540
邮箱地址:
联系人:罗武华   吕淑娜
十、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2014年10月17日到浙江省岱山县蓝天宾馆报到。组委会负责在舟山(定海)汽车客运中心和岱山县(轮船、汽车)接站。请提前将抵达信息电告赛事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队于10月20日离会。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四)各队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和健康证明。
十一、经费
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当地食宿费以及境外运动员在中国(上海和浙江机场)落地后得交通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十二、其它
(一)请参赛队自备队旗一面(形状不限,规格不超过3平方米)
(二)填报报名表内容须为打印。
(三)请将本队简介、参赛风筝特色随报名表一并书面报组委会。
(四)超编人员能否赴会,请商岱山县体育局,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见补充通知。
附件:报名表《打斗风筝比赛暂行办法》《夜光风筝比赛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