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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体字[2014]4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2014年全国风筝精英赛定于2014年8月1日至2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全国风筝精英赛竞赛规程(见下一页)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4年7月7日


  2014年全国风筝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风筝协会

  乌兰察布市体育局

  商都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商都县体育局

  商都县十八顷镇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1日至2日 商都县体育局

  四、竞赛项目

  (一)竞技风筝赛

  1、运动风筝双线芭蕾个人赛

  2、运动风筝双线芭蕾双人赛

  3、运动风筝双线芭蕾团体赛

  4、打斗风筝个人赛

  (二)传统风筝赛(中型以上)

  1、龙型风筝

  2、翅类风筝(软翅、硬翅)

  3、板类风筝(软板、硬板)

  4、串类风筝(软翅串、硬翅串、软板串、硬板串)

  5、串类最长类

  6、最大类

  (三)最佳空中效果赛(挂件)

  (四)地方特色风筝放飞表演赛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资格:2010至2014年获全国风筝锦标赛或全国风筝精英赛团体总分前6名的队伍拥有优先报名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体协限报2队,按报名顺序录取15支队伍;如不足15支队伍可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体协队伍补足,按报名顺序录取。

  (二)各队限报领队1人,运动员5人(性别不限,年龄18-60岁)。

  (三) 每队限报竞赛项目12项,每队每小项限报1只风筝,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每名运动员须报名参加地方特色风筝放飞表演赛。

  (四)运动风筝双线芭蕾个人赛、双人赛与团体赛的参赛选手可重复报名,1名运动员不能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赛。团体赛选手不得少于3人。

  (五)请各队准备1只反映当地特色的风筝赠送组委会,大会安排捐赠仪式并颁发证书。

  (六)各参赛队必须办理运动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将保单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七)运动员须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开具的健康证明,报到时将证明身体健康的复印件提交报到处。

  六、竞赛办法

  (一)运动风筝双线芭蕾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1.比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自备)进行(套路必须由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中的规定动作组成),时限分别为个人2-4分钟、双人2-5分钟、团体2-5分钟。

  2.音乐和动作、图形须在比赛前交往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与音乐配合、完成质量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二)传统风筝比赛、地方特色风筝放飞表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02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打斗风筝个人赛详见附件《打斗风筝比赛暂行办法》

  (四)所有项目比赛中不得更换运动员。

  七、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1.按各队各项比赛成绩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奖励前6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单项奖

  1.竞赛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6名(含6名)减一录取,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比赛。

  2.前6名成绩分别按7、5、4、3、2、1得分计团体总分。

  3.地方特色风筝放飞表演赛设最佳创新奖、最佳造型奖、最佳工艺奖、最佳空中效果奖、最具人气奖各一名,每名按4分计入团体总分。

  (三)奖励办法

  1.向获得团体前6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

  2.个人赛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600元人民币、400元人民币、300元人民币奖金、奖牌及证书,第4名至第6名运动员均获得200元人民币奖金和证书。

  3.双人赛以参赛队伍为单位颁发奖金,前3名的队伍分别获得700元人民币、500元人民币、400元人民币奖金、奖牌及证书,第4名至第6名的队伍均获得300元人民币奖金和证书。

  4.团体赛以参赛队伍为单位颁发奖金,前3名的队伍分别获得800元人民币、600元人民币、500元人民币奖金、奖牌及证书,第4名至第6名的队伍均获得400元人民币奖金和证书。

  5.地方特色风筝放飞表演赛获得最佳奖项的运动员均获得300元人民币奖金和证书。

  6.向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颁发证书。

  八、报名

  参赛单位须于2014年7月16日前用快件或传真将报名表(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体协公章)、健康证明及保险单据复印件分别传真至中国风筝协会和商都县体育局(以到达时间为准)。

  中国风筝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58 传真: 010-67133577

  联系人:张秀丽

  商都县体育局

  联系人:赵有亮 传真:0474-6918261

  qq邮箱:1741699597@qq.com

  手机:15947041583

  联系人:赵亚强 传真:0474-6908261,

  手机:13848431788

  九、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2014年7月31日报到,组委会负责在商都县汽车站接站。请将抵达信息电告商都县体育局。

  (路线:乘飞机至呼和浩特市后坐火车或汽车—集宁区乘汽车---商都县汽车站,联系人:王文满 电话:13614846908)

  (二)各队于8月3日上午12时前离会。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十、经费

  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每队交纳报名费150元,食宿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十一、其它

  (一)请参赛队自备队旗一面(形状不限,规格不超过3㎡)

  (二)报名表内容须为打印。

  (三)请将本队简介、参赛风筝特色随报名表一并书面报组委会。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见补充通知。

  附件:  《2014年全国风筝精英赛报名表》、《打斗风筝比赛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