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5 16:31 中国风筝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风筝协会、江苏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江苏省风筝协会、南通市体育局、如东县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
2012年10月15日至18日
四、比赛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五、竞赛项目
(一)运动风筝
1.双人芭蕾赛
2.团体芭蕾赛
(二)打斗风筝个人赛
(三)盘旋类风筝个人赛
六、特色风筝表演赛
1.板类风筝赛
2.龙类风筝赛
3.最长类风筝赛
4.最佳软体风筝赛
5.最佳空中效果赛
6.优秀传统风筝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及境外国家和地区风筝组织均可组队参加。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运动员5人(性别不限,年龄18-65岁)。按报名时间顺序限报20支代表队。
(三)运动风筝双线芭蕾双人赛与团体赛的参赛选手可以重复报名,同一名运动员不能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赛。团体赛选手不得少于3人。
(四)表演赛各队限报10只风筝。
(五)各参赛队须办理参赛人员往返赛区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
(六)境内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八、比赛办法
(一)运动风筝比赛执行《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
1.运动风筝芭蕾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进行(套路须为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中的规定动作组成),双人2-5分钟、团体2-5分钟。
2.音乐须在赛前交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二)打斗风筝个人赛
1.采取单淘汰赛,赛前抽签决定淘汰赛位置。
2.运动员现场抽签确定打斗台。放飞线不得使用金属线、尼龙线、包芯线(棉线除外)。
3.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对方风筝击破或将对方放飞线切断者为胜,胜者进入下一阶段比赛。
4. 每场比赛时间为5分钟。
5.比赛中出现相同比分时,加时2分钟,如比分再相同,则主动进攻次数多者胜。
(三)盘旋类风筝个人赛
1.盘旋类风筝比赛只限于规定动作比赛。
2.现场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3.每位参赛运动员有3次起飞机会。
4.风筝起飞可采用技术难度低的办法即风筝从地面离地,线长50米(标志),也可采用技术难度高的办法即风筝从参赛运动员手中抛出50米(标志)。
5. 高盘旋(50米-100米)顺时针同心圆2个。
6. 高空向下俯冲低于10米指定区域。
7. 低盘旋同心圆2个。
8. 急速拉高升空,高盘旋逆时针同心圆2个。
9. 收风筝到手中。
(四)特色风筝表演赛采取大放飞形式,由裁判员根据放飞及工艺进行评分。
(五)所有项目比赛中不可更换运动员。
九、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竞赛项目录取前6名,参赛选手不足6名,减一录取。获得前6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奖金及证书。
1.运动风筝:
(1)双人赛以参赛队伍为单位颁发奖金,获得前3名的队伍分别获得1800元人民币、1200元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奖金,获得第4至6名运动员均获得500元人民币奖金;
(2)团体赛按参赛队伍为单位颁发奖金,获得前3名队伍分别获得2400元人民币、1600元人民币、1200元人民币奖金,获得第4至6名运动员均颁发500元人民币奖金。
2.打斗风筝个人赛: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200元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800元人民币奖金,获得第4至6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500元人民币奖金。
3.盘旋类风筝赛个人赛: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200元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800元人民币奖金,获得第4至6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500元人民币奖金。
(二)表演赛设立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奖金及证书,奖金数额为600元人民币、400元人民币、300元人民币。
十、报名
(一)参赛单位须于2012年9月15日前用快件或传真将报名表(境内参赛队伍需要加盖地方体育局、体总、行业体协公章)、保险单据及体检证明分别寄中国风筝协会和南通市如东县体育局。
中国风筝协会
地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 / 67147626
电子信箱:wellpc@yahoo.cn
联系人:彭程
南通市如东县体育局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
邮编:226400
电话:0513-81996226 0513-8199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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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1301732 1055767370
联系人:沈鲍华 王 军
十一、报到和离会
(一)参赛队于2012年10月14日报到。国外队组委会负责在南通机场和火车站接站。请将抵达信息电告如东县体育局。
(二)各队于10月18日离会。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四)各队报到时交验保险单据。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比赛期间当地食宿、交通费用由大会负担。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