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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比赛的传统项目风筝赛、运动风筝赛原则上执行2002年版审定的《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根据规程要求,现对风筝竞赛规则补充规定如下:

  运动风筝

  一、运动风筝放飞技术动作的分类和难度

  (一)放飞技术动作的组成和分级

  放飞动作的难易程度分为A级难度动作、B级难度动作、C级难度动作。 A级难度动作:是操纵风筝放飞动作中的基本动作和技术较为简单的放飞技巧动作; B级难度动作:是在A级动作上有所发展,有所提高,具有一定难度的放飞技巧动作; C级难度动作:是指必须具有较高的专项放飞技能和经验才能完成的高难度的放飞技巧动作,组合动作。

  (二)放飞技术动作的难度分值

  套路技术动作难度分值只统计B、C级动作或根据竞赛性质确定统计方法。 1、A级动作:每个分值为1分。 2、B级动作:每个分值为2分。 3、C级动作:每个分值为3分。

  (三)、放飞技术动作的分类与难度定级 1、起飞方面: ① 侧旋起飞(k2000) B级 ② 逆飘起飞(risind fade)B级 ③ YOYO起飞(yoyo take off)B级 ④ 煎饼(flap jack)B级 ⑤ 起死回生(dead launch)C级 2、着陆方面: ①标枪(spike)B级 ② 平稳着陆(two point landine)B 级 ③ 完美结束(kombe)C级

  3、侧翻方面: ① 半轴翻(half axel)B级

  ② 轴翻(axel)B级 ③ 两倍轴翻(double axel)B级

  ④ 龙卷风(slot maching)B级

  ⑤ 漩涡(pin wheel)B级

  ⑥ 瀑布(cascade)C级

  ⑦ 硬币(coin toss)C级

  ⑧ 机器(taz machine)C级

  ⑨ 彗星(comet)C级 4、逆飘方面: ① 逆飘(fade)B级

  ② 摆渡(flic flac)B级

  ③ 陀螺(backspin)B级

  ④ 正逆陀螺(backspin cascade)C级

  ⑤ 双指南针(duplex tutorial)C级

  5、正飘方面:: ① 正飘(turtle)B级 ② 苏珊(lazy susan)B级 ③ 旋转苏珊(rolling susan)B级 ④ 重复苏珊(multilazy)B级 ⑤ 天梯(jacobs ladder)C级.

  ⑥ 失常(insane)C级 ⑦ 旋转瀑布(rolling cascade)C级 6、绕线方面: ① YOYO(yoyo)B级 ② 2段YOYO(two pop tutorial)C级 ③ 吊楔(lewis)C级

  ④ YOYO苏珊(yoyo multilazy)C级

  ⑤ 眼花缭乱(wap doowap)C级

  ⑥ 直升机(crazy copter)C级

  ⑦ 意想不到(double)C级 7、其他方面: ① 螃蟹(slide)B级 ② 悬停(stall)B级 ③ 540度(540flat spin)C级 二、运动风筝芭蕾套路的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一)、音乐,分值为10分。

  音乐须是一个整体,而不应是几个完全不相同曲子的拼凑。音乐的结束要自然流畅,不得突然结束,给人以为了迎合时限而进行编纂的感觉。

  (二)、技术动作难度,分值为30分。

  芭蕾比赛套路中,B、C级动作不少于10个(含创新动作),每少1个动作扣3分。

  (三)、舞蹈编排,分值为45分。

  舞蹈编排是表达对所选音乐的理解,是有始有终的表演。套路要表现出音乐的变化,例如:力度、节拍、节奏、独创性、感情、创新和变化等等。

  1、对音乐的理解、运用与动感,分值为15分。

  2、技术动作的有效运用及节奏,分值为15分。

  3、编排的连贯性、复杂性及创新能力,分值为15分。

  (四)、表演效果,分值为15分。

  表演效果是对参赛选手放飞能力的测定,是根据参赛选手在放飞时的准确性、控制能力、计时、间隔的掌握、风口的利用以及放飞的复杂性、胆量和套路的难度而进行的评判。

  1、放飞控制能力、间隔能力及运用风口能力,分值为5分。

  2、技术动作难度和节奏,分值为5分。

  3、连贯性及创新能力,分值为5分。

  三、 运动风筝犯规与罚则

  芭蕾套路比赛和规定动作比赛及技术套路比赛的罚分分为强制性和选择性罚分。

  (一)不当开始和结束:在执行前需得到裁判组的一致同意。

  1、错过预备时间:

  如选手在规定的预备时间内未能开始比赛而赛场指挥已经发出口令“in”(开始)强制开始,则从芭蕾套路比赛的舞蹈编排分数中扣除10分或者从规定动作比赛的得分要素中扣除10分。

  2、未达到或超过单项比赛的时限:

  ⑴ 未达到最短放飞时限:如放飞未达到最短放飞时限将被视作风筝未起飞,得零分。

  ⑵ 超过最长放飞时限:如表演超过最长放飞时限,裁判员只为该时限内的表演打分,时限以外的动作不得分。此种情况须从芭蕾套路比赛的舞蹈编排分中或规定动作比赛的技术套路得分中扣除10分。

  3、开始和结束动作不清晰

  技术套路和芭蕾套路分为一个开始动作,中间部分和一个结束动作。如套路缺乏清晰的开始和结束动作,要从芭蕾套路比赛的舞蹈编排分中或规定动作比赛的技术套路得分中扣除10分。

  (二)意外接触(钩住)或碰撞:意外接触(钩住)或碰撞不视作犯规。裁判员在打分时应注意观察意外接触(钩住)或碰撞的程度,可在评分时给予考虑。

  (三)、规定动作比赛的特别罚分规定

  1、动作错误

  如选手所做的动作与描述的不同,裁判员则给该选手的规定动作记零分。除非赛前报告,动作错误还包括放飞方向与所描述的不同。

  2、忽略口令“in”(开始)和“out”(结束)

  如选手在技术套路或规定动作中没有发出口令“in”(开始)和“out”(结束),该得分要素计零分。

  3、错过预备时间

  如选手未能在指定的预备时间内开始规定动作的表演,该动作记零分。下一个动作或技术套路的放飞时限随即开始。

  (四)、芭蕾套路比赛音乐的准备

  如主裁判认为音乐未被清楚标识,则在裁判员计分表上记一次音乐犯规,记分员则从最后得分中减去10分。

  四、评分方法

  运动风筝竞赛属技能类、表现性,是由裁判员评分的竞技性个人和集体项目。 裁判员评分有3人评分组,5人评分组二种方法(现场设1名赛场指挥)。 裁判员根据运动队现场发挥的技术水平,依据评分规则标准,减去由裁判员执行的失误的扣分,即为该队的得分。 (一)、 应得分的确定: 1、三名裁判员评分时,取平均值为运动队的应得分; 2、5名裁判评分时,取中间3个有效分值的平均值为运动队的应得分; 3、应得分只取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不作四舍五入)。 (二)、有效分的差数规定: 1、当应得分在95分和95分以上时,差数不得超过2分; 2、当应得分在90分至95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3分; 3、当应得分在90分以下时,差数不得超过5分。 (三)、 基准分的应用: 当评分裁判员有效分之间的差数出现不符合规则规定时,裁判长判定的分数即为基准分,将基准分与其最接近的两个有效分数相加除3,即为该队得分。

  传统风筝

  一、检录方面

  大会竞赛部统一发给每位风筝放飞者的准飞证、号码布是比赛上场的标志,需与参赛项目、审核风筝编号相符,检录、比赛时检查准飞证、号码布及运动员证(两证一号统一)。

  检录时,参赛者现场抽签确定进入留空评分区评分的区域,比赛时不能随意进入其他留空评分区,否则不予评分。

  参赛运动员须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抽签。检录完毕后,由裁判员统一带领进入比赛场地。

  二、放飞方面

  1、 留空评分区改为6米×6米,留空时间6分钟为满分12分(30秒得1分)。

  2、 取消道位。每项每场比赛总时间为30─40分钟(依据检录实际风筝只数而定,20只以下为30分钟)。严格按照秩序册上编排时间开始比赛,如因风力等原因的影响提前或推迟比赛时,由现场广播通知。

  3、 每只风筝按百分制计分。分值为:工艺40分,放飞60分。其中放飞分包括起飞10分,留空时间12分,角度18分,花样动作(技巧)3分,效果及放飞动作17分,难度系数n只×0.2分。

  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场地内自选地点起飞,并牵引起飞成功的风筝(线长30米以上)进入留空评分区。牵引至留空评分区附近(约10米左右)时将准飞证交给放飞裁判长或放飞指挥长,经认可后进入留空评分区。

  对出现放飞不稳定、与风向不一致、有可能影响其它放飞者等情况的风筝,裁判员有权不准许进入留空评分区。凡已进入留空评分区的风筝如出现与风向不符(不一致)或不稳定等现象,不得出评分区,其测角、技巧等比赛项目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若风筝落地或运动员出区,则判比赛结束。

  比赛结束后,须立即沿风向后场退出留空评分区10米以外并收线。收线时注意避免与留空评分区内的风筝发生缠绕等影响比赛的事件,否则处罚退场的风筝放飞者5分。

  花样动作。如 “送饭”等,必须与风筝主题相吻合,不切题的花样动作判技术犯规。一个花样动作重复多次按一个动作评定。

  在留空评分区外做的花样动作无效,不予评分。花样动作在表演过程中,技巧物品在中途停留3秒则判失败(扣2分),停留在30米标志线以上为成功。技巧物品在悬挂、表演时出现损坏、脱落、散架等情况时判失败,不得申请重做。

  协助做花样动作的助手不得随意进入留空评分区。如需进入协助,必须口头经裁判员同意后方能进入。进入后不得牵引放飞线,否则判技术犯规。

  风筝放飞牵引者进入留空评分区人数的规定:大型2人,中、小型1人,龙类大型4人,龙类中型2人,龙类小型1人。凡需增减人数须在进出前向裁判员口头申报,准许后方能进出。

  三、工艺评分方面:

  1、参加放飞比赛获得前12名的各类型风筝,有资格参加工艺评分。

  2、参加工艺评分的风筝,按类、型、风筝号码悬挂或摆放,否则判技术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