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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12〕196号

  关于选派2012年全国风筝精英赛仲裁、裁判员的通知

  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四川、山东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及石油体协等有关单位 :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12年全国风筝精英赛定于4月26日至27日在天津市东丽区举行。为了做好比赛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选派以下人员参加仲裁及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名单

  主 任:尹国臣(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业务三部主任)

  副主任:杨国一(天津市东丽区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柴寿未(天津市东丽区体育局科长)

  二、裁判员名单

  裁 判 长:金长林(浙江)

  副裁判长:刘宝华(天津)

  裁 判 员:冷世祥(北京)、张铁柱(天津)、谭 鹏(辽宁)、刘长胜(江苏)、魏芳军(江苏)、刘月华(四川)、王如法(山东)、范 军(石油)

  三、报到、离会

  (一)2012年4月24日报到,4月28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体育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3号)报到。

  (三)请提前将抵达天津市东丽区信息电告大会组委会,以便接待安排。

  四、仲裁及裁判员差旅费(火车硬卧)和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五、请裁判员携带裁判员证书及《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六、能否参与工作,请于4月12日前向中国风筝协会报告。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022-84375802

  传 真:022-24390218

  邮箱地址:

  联 系 人:柴寿未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