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1 14:40 中国风筝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际风筝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中国风筝协会、潍坊市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
2012年4月22日至23日
四、比赛地点
中国山东省潍坊市浮烟山国际风筝放飞场
五、竞赛项目
(一)竞技风筝比赛
1、打斗赛
2、团体运动风筝规定动作赛
3、团体运动风筝芭蕾赛
(二)特色风筝表演
1、最长风筝
2、最大风筝
3、最佳软体风筝
4、最佳空中效果
5、优秀传统风筝
6、夜光风筝
六、参赛办法
1、各国家或地区风筝协会及俱乐部组队报名,每队限报4人。
2、运动风筝比赛限报20支代表队。
七、竞赛办法
(一)竞技风筝比赛
1、运动风筝比赛试行国际风筝联合会制定的运动风筝比赛规则。
(1)运动风筝芭蕾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进行(套路必须由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中的规定动作组成),时限为2-5分钟。
(2)音乐和动作图形须在比赛前交往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3)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2、打斗风筝比赛
(1)采取单淘汰赛方式,赛前抽签决定淘汰赛位置。
(2)现场抽签确定打斗台。
(3)在规定时间内,将对方风筝击破或将对方放飞线切断者为胜,胜者进入下一阶段比赛。
(4)每组比赛时间为3-5分钟。
(5)比赛中出现相同比分时,加时2分钟,如仍相同,主动进攻次数多者胜。
(二)特色风筝表演
1、最长风筝:在规定时间内(60分钟),在大会提供的场地内进行自由放飞,以实际放飞长度进行丈量。
2、最大风筝:按风筝的实际受风面积进行评判。
3、最佳软体风筝:根据风筝的造型、色块、受风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4、最佳空中效果:根据风筝的造型、动态、色块、空中远近效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5、优秀传统风筝:根据风筝的绘画、造型、用料及空中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三)参赛运动员须按大会规定的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到大会检录处检录,由裁判员引导进入比赛场地,按顺序放飞。
(四)报名、报项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五)运动员上场必须佩戴大会发给的运动员号码布。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竞技风筝比赛
1、打斗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2、团体运动风筝规定动作赛,取前3名并颁发奖杯。
3、团体运动风筝芭蕾赛,取前3名并颁发奖杯。
(二)特色风筝表演:只颁发纪念奖杯或优秀风筝表演奖杯。
九、经费
1、国际旅费自理,大赛组委会承担各队规定人数内在潍坊市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4月20日至4月23日,4天时间)。
2、组委会负责在青岛机场、潍坊机场及潍坊火车站、潍坊汽车站接站。
十、仲裁与裁判
仲裁与裁判员由国际风联秘书处和中国风筝协会商潍坊国际风筝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报名
1、请各队于3月20日前将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邮寄(或传真)至本次锦标赛组委会。
2、收到报名确认函和正式邀请函后,请速告参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护照号码、及往返时间。
联系人:刘志平
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86-536-8237845
手机:13963688893
十二、其它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