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9 19:40 中国风筝协会
社体字〔2011〕570号
关于选派2011年全国风筝锦标赛仲裁、裁判员的通知
北京、山西、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四川、贵州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及有关单位:
2011年全国风筝锦标赛定于10月22日至23日在浙江省岱山县举行。为了做好比赛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选派以下人员参加仲裁及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名单
主 任:尹国臣(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业务四部主任)
副主任:扬平原(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成 员:孔宏波(岱山县体育局副局长)
二、裁判员名单
裁 判 长:孙 会(山东)
副裁判长:金长林(浙江)
裁 判 员:连 潮(北京)、王 军(北京)、尚兰柱(山西)、李印华(江苏)、刘长胜(江苏)、朱 军(江苏)、杨文瑞(浙江)、罗武华(浙江)、王如法(山东)、胡贵炜(湖北)、王士民(四川)、刘月华(四川)、陈 刚(贵州)
三、报到、离会
(一)2011年10月20日报到,10月24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浙江省岱山县蓬莱阁海景酒店(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东路677号)报到。
(三)请提前将抵达信息电告大会组委会,以便接待安排。
四、仲裁及裁判员差旅费(火车硬卧)和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五、请裁判员携带裁判员证书及《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国风筝协会
电话:010-67147626
传真:010-67133577
联系人:朱琳艳
岱山县体育局
电 话:0580-4472870/13758016118
传 真:0580-4474793
联系人:罗武华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