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风筝协会 > 通知公告 > 赛事培训 >

社体字〔2010〕153号

关于选派第六届世界风筝锦标赛
仲裁、裁判员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陕西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及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第六届世界风筝锦标赛定于2010年4月19日至22日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现选调以下仲裁及裁判员参加比赛工作: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苏洁(中国风筝协会秘书长)

  委员:关萍(山东省体总秘书处处长)

  张崇高(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主任)

  二、裁判员名单

  总裁判长:程文荣(江苏)

  副总裁判长:康卫东(上海)、刘志平(山东)、孙会(山东)

  裁判员:连潮(北京)、程英华(河北)、尚兰柱(山西)、

  刘长胜(江苏)、金长林(浙江)、陈永雄(广东)、杨坤(陕西)

  三、报到与离会

  (一)2010年4月18日报到,4月23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丽景大酒店

  (三)请提前将抵达潍坊的车次电告大会组委会。

  四、裁判员差旅费(火车硬卧)和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五、请裁判员携带裁判员证书及《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六、能否参与工作,请于4月10日前向中国风筝协会报告。

  七、联系方式:

  中国风筝协会

  电话:010-67147626,87182458

  传真:010-67133577

  联系人:朱一娜

  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

  电话:0536-8290119/8223997/13869692808

  传真:0536—8237845

  联系人:刘志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