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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体字〔2009〕607号

关于选派2009年全国风筝锦标赛
仲裁、裁判员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陕西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及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09年全国风筝锦标赛定于10月28日至29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举行。为了做好比赛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选派以下人员参加仲裁及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名单

  主 任:苏洁(中国风筝协会秘书长)

  成 员:孙淼(南通市体育局副局长

  陈登山(如东县体育局局长)

  二、裁判员名单

  裁 判 长:程文荣(江苏)

  副裁判长:孙会(山东)

  裁 判 员:王军(北京)、王长胜(北京)、冷世祥(北京)、刘宝华(天津)、程英华(河北)、康卫东(上海)、金长林(浙江)、接兵(山东)、陈永雄(广东)、杨坤(陕西)

  三、报到、离会

  (一)2009年10月26日报到,10月30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如东县云顶大酒店(如东县掘港镇友谊西路22号,联系人:王志明,电话:513-84162222/13806272222)。

  (三)请提前将抵达如东县的信息电告大会组委会,以便接待安排。

  四、仲裁(飞机)及裁判员差旅费(火车硬卧)和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五、请裁判员携带裁判员证书及《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六、能否参与工作,请于10月20日前向中国风筝协会报告。

  七、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 话:0513-82930935/13962792848

  传 真:0513-84162658

  邮箱地址:

  联 系 人:张凯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