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风筝协会 > 通知公告 > 赛事培训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经研究决定,于4月26日至27日在天津市东丽区举行2008年全国风筝精英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2008年全国风筝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风筝协会、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东丽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4月26至27日在天津市东丽区

  四、竞赛项目

  (一)运动风筝双线芭蕾赛(个人、双人、团体)

  (二)规定风筝

  (三)龙类

  (四)软翅类

  (五)硬翅类

  (六)硬板类

  (七)软板类

  (八)硬翅串类

  (九)软翅串类

  (十)硬板串类

  (十一)软板串类(以上风筝不分型号,规定在小型以上)

  五、表演项目

  (一)各类奥运题材风筝(每队必须报2只,多者不限)

  (二)地方特色风筝(每队必须报5只)

  六、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及县级以上单位均可组队参赛,一个省级单位限报2队。

  (二)本次比赛按报名先后录取15支队。每队领队1人,随队裁判员1人,运动员5人(性别不限,年龄18-70岁)。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一只风筝不得兼报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每队每项限报1只,不含奥运题材风筝及地方特色风筝。

  (四)规定风筝每队限报1人参赛。

  (五)请各队准备1-2只反映当地特色的风筝赠送组委会,大会安排捐赠仪式并颁发证书。

  七、竞赛办法

  (一)运动风筝双线芭蕾赛参照《国际运动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1.个人赛、双人赛、团体赛的参赛选手可以重复报名。

  2. 比赛为自编套路加配音乐进行,时限分别为个人2-4分钟、双人2-5分钟、团体2-5分钟。

  3.音乐必须在比赛前交往裁判组,音乐刻录为CD光盘的第一首曲目。

  4.由裁判员根据动作编排、完成情况和空中表演效果进行评判。

  (二)传统风筝比赛执行中国风筝协会2002年版《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各项比赛先进行放飞,按放飞成绩录取前12名,再进行工艺评分。以放飞分与工艺分之和确定最后成绩。

  (三)规定风筝比赛

  1.由大会统一提供比赛风筝、放飞线及线轴。

  2.运动员现场抽签领取参赛风筝器材。

  3.运动员在规定时间内对风筝进行调试。

  4.比赛时间为30分钟。

  5.放飞线在10米、40米、80米处有标记。比赛除进行常规放飞评分外,增加风筝定高评分和收、放线表演评分。

  八、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团体名次

  1.按各队竞赛项目成绩总和排列名次,奖励前6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个人名次

  1.竞赛项目录取前6名,不足6名(含6名)减一录取,不足2人,则取消该项比赛。

  2.前6名成绩分别按6、5、4、3、2、1得分计团体总分。

  3.表演项目设最佳创新奖、最佳放飞奖、最佳空中效果奖、最佳造型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工艺奖。

  (三)奖励办法

  1.向获得团体前6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

  2.向获得个人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第4名至第6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3.向获得最佳奖项的运动员颁发奖牌或奖杯。

  4.向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颁发奖牌。

  九、报名

  (一)第一次报名:请于2008年4月10日前电告中国风筝协会,表明参赛意向。

  (二)第二次报名:请于2008年4月16日前用快件将报名单(加盖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章)寄天津东丽区体育局: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218号

  邮编:300300

  联系人:柴寿未

  电 话:022-84375802/13516211196

  传 真:022-24390218

  第二次未报名单位取消参赛资格

  十、报到和离会

  (一)各队于2008年4月24日前往天津东丽宾馆报到(天津市东丽区津塘二线1号,电话:022-24391909转前台)。组委会负责在天津机场和火车站的接站。请将抵达日期、时间、车次(航班号)电告天津市东丽区体育局。

  (二)各队于4月28日离会。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费用自理。

  十一、经费

  (一)参赛队(包括随队裁判员)差旅费自理。

  (二)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十二、其它

  (一)请参赛队自备队旗一面(形状不限,规格不超过1.50cm2)

  (二)请认真填写报名表

  (三)请将本队简介、参赛风筝特色随报名表一并书面报组委会。

  (四)认真填写返程车票预订的信息。否则,视为自理。

  (五)超编人员能否赴会,请商东丽区体育局,费用自理。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2008年全国风筝精英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