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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省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第四届世界风筝锦标赛定于2008年4月20日至22日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现将选派仲裁及裁判员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名单

  杨曾秦(中国风筝协会秘书长)

  姜连绍(中国风筝协会副秘书长)

  高健敏(山东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苏 洁(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业务三部副处长)

  刘 蔚(中国风筝协会)

  张玉堂(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志平(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干部)

  二、裁判员名单

  裁 判 长:程文荣(江苏)

  副裁判长:孙 会(山东)康卫东(上海)

  裁 判 员:连 潮(北京) 程英华(河北) 尚兰柱(山西)

  刘长胜(江苏) 金长林(浙江) 陈永雄(广东) 李 斌(陕西)

  三、报到与离会

  (一)2008年4月18日报到,4月23日离会

  (二)报到地点:泛海大酒店

  (三)请提前将抵达潍坊的车次电告大会组委会。

  四、裁判员差旅费(火车硬卧)和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五、请裁判员携带裁判员证书及《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六、能否参与工作,请与4月10日前向中国风筝协会报告。

  七、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

  电 话:0536-8290119/8223997/13869692808

  传 真:0536—8237845

  联系人:孙会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